wwwbet365官方创业学院学生管理暂行办法
(试 行)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实施因材施教和优生优培,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成立了“创业学院”。创业学院将着力培养一批创新创业型优秀人才,使其具备创造思维、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创业学院为创业意愿强烈和有创业潜质的学生成长提供学习环境和实践平台,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生管理,提升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一)学校成立创业学院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学院各类管理制度,统筹决策学生的选拔、分流、毕业等重大事项。管委会会议为每学期一次。
(二)创业指导中心负责创业学院学生招生、培养和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以及日常事务。
(三)创业学院学生由创业指导中心及其所在学院双重管理,学生在源学院的管理基本不变,各学院须配合支持创业学院的培养工作。
二、学生来源
每学年从本科二年级学生中选拔30人成为创业学院学生。
(一)选拔标准
创业学院学生应是在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前提下,有强烈的创业兴趣和热情,有志于创业且具有创业潜质的学生。具体要求如下:
1.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道德素质好,有较强的自律自理能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意志品质和适应能力;
2. 学习能力强、有潜力,创新意识和能力强;学习成绩良好,学有余力,无补考科目;体能测试达标,身体健康;
3. 有较强的人际交流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4. 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处分记录;
5. 已有创业实业或为校学生干部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选拔程序和方法
1. 学生自愿申请,填写申请表;
2. 学生所在学院根据选拔标准进行审核推荐。确有特长者可适当放宽条件,需提供材料进行学院院长实名推荐。
3. 学校创业指导中心组织校内外专家团队,进行创业素质面试,根据测试成绩确定初选名单。
4. 经学校创业学院管理委员会审议后,进行录取名单公布。
三、培养措施
(一)课程开设
学生在完成本专业教学要求的前提下,修读创业学院培养方案所规定的的企业类、创业类系列课程,包括理论课程和实训课程两个模块。
理论课程涵盖创业概论、创业营销、创业财务、创业心理、小企业管理、商业计划书撰写、创办你的企业(SYB)、创业融资、通过学习初步掌握企业商业类知识和环节。
实训课程涵盖模拟公司创业实训和ERP模拟创业训练。
(二)素质提升
三学期分别完成包括创业体能素质拓展;行业视野拓展、创业工作坊和创业项目科技展示会;职业规划、团队抗压性心理训练与时间管理;创业类竞赛和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五类模块,通过循序渐进的锻炼,强化创业素质、提升创业潜能。
(三)实习实践
创业学院学生均在大三上学期前配备一人一位校外创业导师。要求每学期在创业导师企业实习总时间不少于15天且严格按照实习手册要求填写,导师签字、盖企业章,在学期末交回学院管理办公室。
(四)结业毕业
1. 证书发放——核实所有培养课程及学分情况,授予创业学院学生“创业学院结业证书”(非双学位)。
2. 荣誉授予——“未来企业精英”奖,参照学院加分细则和导师意见综合评出总人数的10%,由知名企业家颁奖,给予在创业学院两年学习中的最高荣誉认可。
四、考评
创业学院将对学生每学期完成的学习任务进行考评,同时结合其专业学习成绩的考评,作为创业学院学生分流和评优的主要参考指标。
五、分流工作
(一)学生分流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一般在下一学期的开学后一个月之内完成,由创业学院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分流
1. 上学期创业学院考评平均成绩未满60分者;
2. 本学期源学院有重修课程者;
3. 违反校规校纪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4. 自愿退出培养计划者。
(三)学生具有创业潜质与优势,创业学院课程无不及格科目,源学院仅一门课程有重修且毕业前确定能通过者,源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可考虑采用院长实名推荐制绿色通道,每学院1个推荐指标,推荐权归源学院支配。
江 南 大 学
2012年6月